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规定,制定如下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安排
考生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报到及资格审查,或在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按照要求到达复试现场,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1.考生报到
时间:4月11日,上午8:20
地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门急诊医技楼13层东南侧教育处办公室
2.专业理论、专业英语笔试
时间:4月11日,上午9:00
地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门急诊医技楼11层1号会议室
3.面试时间:4月11日下午13:30
地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门急诊医技楼11层1号会议室
二、复试资格审查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条件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考生本人照片、网报照片、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以下材料请考生按顺序准备,表格规范打印,不缺页、不串页,并在报到当日提交至学院: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
5.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纸质版个人简历(自备5份以上)
7.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8. 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应按照研招办的要求发送相关材料至研招办邮箱,并在复试前向我院提交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 - 6为必须项,7、8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试、复试专家组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其中,专业课和专业英语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卷面分数为100分,考试方式采用笔试进行(请自备2B铅笔及橡皮);复试专家组面试根据考生复试表现,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现场独立打分,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医德医风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和录取
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各部分权重如下:
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成绩及格基础上,按照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医学部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学院在复试期间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57830806
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大学医学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