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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设备故障时紧急替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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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疗设备出现故障时,为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进行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流程。

第一条  有同类替换设备时

(一)医疗设备在还未使用时即发现故障,无法使用,此时应立即更换其他同类设备进行使用,切勿强行将故障设备用于患者,以免对患者产生无法估计的损害。

(二)医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此时应马上将该设备停用,并更换其他同类设备。如该设备为患者维持生命设备(如呼吸机等),停用将危及患者生命,则应立即寻找代用设备,同时在患者床旁准备好紧急代用品(如简易呼吸器及面罩等),严密观察,待代用设备到位后调整好各项参数,立即进行更换。

(三)医疗设备在使用后发现故障,应立即报修,并应在醒目位置粘贴故障字样,避免其他工作人员误用对患者产生危害,同时应将所发生故障的情况、发现者姓名及发现时间清楚标注于故障字样旁,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第二条  无同类替换设备时

(一)医疗设备在还未使用时即发现故障,无法使用,此时应考虑更换其他方式治疗或非同类设备进行使用(如注射泵故障,可考虑使用人工推注或输液泵暂代等)。

(二)医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此时应考虑与其他科室商借或报告医政处(非工作日报医院总值班)进行紧急调配,必要时转科、转院治疗,避免因医疗设备故障导致患者得不到及时救治。

(三)医疗设备在使用后发现故障,应立即报修,并应在醒目位置粘贴故障字样,避免其他工作人员误用对患者产生危害,同时应将所发生故障的情况、发现者姓名及发现时间清楚标注于故障字样旁,以便及时进行维修并将设备故障情况告知当班医师,避免收治必须使用该设备患者。

第三条  故障设备的维修及恢复

(一)故障设备应第一时间进行明确标示,同时在设备故障记录本上进行完整登记,科室由专人定期检查故障记录本。

(二)故障设备在保修期内,通知供货商及本院医学工程处共同到场,由供货方工程师进行维修,医学工程处工程师进行监督,故障排除后开机检测无误,去除故障标示,重新投入使用。

(三)故障设备已过保修期时,通知医学工程处工程师及维修商工程师共同检测,明确故障后进行维修,待故障排除后开机检测无误,去除故障标示,重新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