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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入、出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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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入院

(一)患者入院应由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具入院通知单。

(二)门、急诊接诊医师应依据患者的病情,按照各专业的住院标准决定患者入院并为患者开具入院通知单。由病房安排患者住院时间。

(三)急诊患者应优先收入院,危重患者无床时须加床收入院。紧急抢救的患者,各临床科室应开设应急通道。

(四)跨科入院通知单无效。

(五)门、急诊收患者入院时应写门诊收入院记录或急诊病历,内容应有门、急诊就诊检查的情况、住院目的及初步诊断。

(六)入院患者在出入院管理处应按要求办理住院手续。急、危重症患者(包括重点病种,如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在急诊留观结算处办理住院手续。危重患者由门诊、急诊医护人员护送患者到所住病房,向病房值班医师和护士交代需告知事项,病房值班医师和护士及时接诊。

(七)患者住院期间不许请假离院;遇有特殊情况,应由患者本人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 出院

(一)患者的出院事宜由病房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提前一天通知患者或家属,作好离院准备。住院医师负责整理患者病历,完成各种医疗文件,开出医嘱。

(二)出院诊断证明书内容可包括:①患者入院、出院日期;②患者所患疾病诊断;手术及特殊治疗名称及日期;患者出院医嘱;建议复查日期;建议休假期。出院诊断证明一式两份(产科参保患者三份),一份由出入院管理处保存,另一份由出入院管理处盖章,交患者作为住院医学证明保管及使用,产科第三份交医保中心。

(三)出院记录应按规范书写,主要内容有:入院、出院日期②入院、出院诊断名称;③入院时情况;④治疗方法、效果;⑤出院时情况;出院带药;⑦出院的注意事项及康复指导。出院记录一式两份(参保患者三份),一份保存在病历中,另一份由出入院管理处盖章,交患者保管以指导就医,第三份交医保中心。

(四)出院时主管医师须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转归情况、出院后注意事项、营养指导、康复指导、复查时间并记录于病历。护士负责检查用具,清点被褥,整理床位,进行终末消毒。

(五)患者提出自动出院要求时,主管医师须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出院可能对患者产生的影响及注意事项,记录于病历中,请患者及直系亲属签字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六)医生在医嘱上开具出院带药时应只开与本次住院有关的药品,并向患者交代用药方法,由护士按医嘱领药后交患者或家属(医保患者按医保制度执行)。

(七)患者未遵守医院相关规定,离院超过24小时,按自动出院处理。

第三条  入出院手续办理

(一)病房护士站负责安排床位,并通知出入院管理处;出入院管理处负责办理入院手续,并向患者介绍住院病房的楼层位置。

(二)办理入院手续时,出入院管理处应审查:加盖门诊诊断章的入院通知单、身份证,参保人员应审查医保卡,享有工伤保险人员应审查工伤证。住院患者应交纳住院预交金(现金、支票、银联信用卡均可)。

(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医保信息等一般情况,由出入院管理处负责入机。

(四)住院患者住院期间如果有外检费用,应在检查后及时将费用清单和收据交到结帐处,出院当日退还患者外检费用。

(五)出院前一日开出院通知医嘱及带药处方,由护士将病历送至结算处进行结帐。结帐处结算完毕由医保办公室审查无误后,患者或家属持住院押金凭证办理出院手续。

(六)病房需凭结帐收据发给患者出院带药、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出生证明等,到出入院管理处盖章,清理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物品。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后,方可离开病房。